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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游”法可依》是手游那點事與廣東廣悅楊杰律師團隊聯合推出的游戲相關法律知識欄目,該欄目會列舉當下游戲市場中*受關注的法律糾紛案例游戲版號可以轉讓嗎,由楊杰律師團隊中的資深律師進行法律層面上的解讀。在第三十五期的《“游”法可依》當中,楊杰律師團隊和大家分享的是——舉報買賣版號新規頒布,游戲行業線日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辦公室、財政部、國家新聞出版署、國家版權局四部門聯合印發《“掃黃打非”工作舉報獎勵辦法》的通知(以下簡稱“新法”),新法對原《對舉報“制黃”、“販黃”、侵權盜版和其他非法出版活動有功人員獎勵辦法》(以下簡稱“舊法”)重新修訂,修訂后的新法可能會因為舉報行為而增加買賣版號被查處的風險。
新法關于版號買賣的舉報范圍由“買賣書號、刊號、版號構成犯罪的行為”修訂為 “買賣書號、刊號、版號及相關許可證書的行為”轉讓游戲版號的價格。舊法第三條規定:舉報下列非法行為屬于本辦法獎勵范圍:……(八)買賣書號、刊號、版號構成犯罪的行為……;新法第四條規定:舉報下列非法行為屬于本辦法獎勵范圍:……(八)買賣書號、刊號、版號及相關許可證書的行為……。同時,根據新法的規定,對于舉報買賣書號、刊號、版號及許可證書等新聞出版相關工作違法違規行為的,可以給予1000元到1萬的獎勵。
相比之下,新法將舉報的范圍擴寬了,這意味著舉報行為的負擔變小了。根據舊法,如舉報版號買賣還需要判斷是否構成犯罪。而根據新法,發現版號買賣就可以直接舉報。舉報行為一旦變得容易,同時還可以獲得獎勵,很可能發生,游戲廠商通過舉報版號買賣,達到打擊競爭對手的目的,因此,版號買賣的風險也就進一步增加了。
游戲版號自今年4月正式停止審批,截止到11月,一直也沒有重啟審批。而將近大半年的時間,可以說是游戲行業的比較難熬的大半年,大到像騰訊吃雞游戲《絕地求生》,由于沒有版號,目前仍然在測試階段,不能開啟計費,不能實現變現。小到中小企業,由于版號,新產品無法上線,熬不過去行業寒冬的,直接后果就有可能是被淘汰。
由于國內應用商店把版號當作是游戲上線前的必要前置條件,很多游戲沒有版號無法上線,所以,游戲廠商可能會選擇蘋果應用商店,因為蘋果應用商店對游戲上架并不必須提供版號。但是,由于馬甲包、切支付等問題,蘋果過包也變得越來越困難。但,即便拋開蘋果過包難的原因,游戲產品在沒有版號的情況下在蘋果商店上線了,就沒有版號的風險了嗎?答案是否定的,即便蘋果是一家國際公司,但只要運營行為發生在中國,那么就需要遵守中國法律對游戲版號的規定。因此,無論是否能在應用商店上線,沒有版號裸奔的游戲仍然可能違反國家版號的規定。
沒有版號直接裸奔風險是很大的,但游戲有上線的壓力,公司有生存的壓力,因此,許多公司鋌而走險買版號轉讓游戲版號的價格。因此也催生了版號買賣的地下產業鏈。同時,由于游戲版號停止審批的原因,導致市場上版號變得供不應求,很多二手版號價格不菲,在賣方市場的情況的下,一個版號的價格通常30萬到50萬甚至更高。
而且,目前很多版號買賣通過中介完成,版號買賣的合同是和中介簽訂,版號買賣的費用是支付給中介,中介是否有權利處分游戲版號?中介是否存在一個版號多次售賣的情況?買賣版號的合同是否有效等?都是版號買賣的風險。當然,版號買賣*大的風險是使用買來的版號套用新游戲上線是否合法,有什么法律后果?
游戲版號是經國家廣播電視總局審批,同意相關游戲出版上線運營的批準文件。通俗來說,游戲版號是一種行政許可。因此并不存在被交易的可能性。如果有買賣版號簽訂了《版號轉讓協議》或包含“版號轉讓”等字眼的合同內容,已經違反了國家出版相關的法律規定,根據法律,該合同可能是無效的。
如果版號買賣的合同是無效的,也就意味著版號買賣的合同是不受法律保護的,如果在簽署合同后,支付高達幾十萬的合作費用,而買賣版號的中介一旦違約,比如,將該版號又賣給其他出價更高的第三方,買版號一方將無法通過該合同向違約方主張責任,到頭來可能是竹籃打水一場空。
如果合作協議簽署的內容是“游戲授權或游戲轉讓”,是否還會構成版號買賣?游戲授權或游戲轉讓本身是一種合法的商業行為。但如果表面以游戲授權或轉讓的形式,實際目的是為了獲得游戲版號,仍然有可能構成版號買賣行為。關鍵還是在于實際運營游戲與獲得授權游戲的內容是否一致。
例如授權游戲的類型是ARPG,而實際運營的游戲是卡牌游戲;授權游戲是客戶端或網頁游戲,而實際運營的游戲是手機游戲;授權游戲畫風是寫實風格,而實際運營游戲的畫風是Q版風格。此類不一致是很顯著的區別,而且是沒有辦法融合的差別,而這類差別實際上已經突破法律規定的更新限度,本質上是兩款不同的游戲游戲版號可以轉讓嗎。因此,在此情況下,即便是游戲授權或轉讓的形式,還是有可能構成版號買賣行為。
但在另一種情況下,如果實際運營游戲在授權游戲上進行部分迭代更新,如果不構成法律規定的明顯變更的,游戲授權或著作權轉讓就是一種完全合法的合作。
“版號”表現出來的是名為**的游戲獲得出版發行的許可,但實際上的版號審批的內在邏輯是,國家廣電總局在游戲上線前,審核確認游戲內容是否合規合法。因此,即便買賣版號通過游戲授權、游戲轉讓等方式將游戲產品套用版號名稱上線,事實上,實際運營的游戲內容與原審批游戲內容已經發生變化。
根據《關于移動游戲出版服務管理的通知》的規定,網絡游戲未辦理版號的,不得出版運營。如發生內容發生重大改變的,視為新作品,需要重新履行出版審批手續。因此,直接套用版號的游戲仍可能被認為是非法出版物,行政機關有權刪除全部相關網絡出版物,沒收違法所得或罰款,如果構成刑事犯罪的,還有可能被追究刑事責任。
除此之外,如果套用的版號名稱侵犯了其他人的商標權、著作權,還有可能需要承擔民事侵權責任。
因此,在新法頒布后,買賣版號,套用版號的行為是很容易被發現的?;ㄙM高額的購買版號費用,不僅無法保證購買版號的交易安全,也無法解決游戲合規上線的問題,因此買賣版號的風險還是非常大的。
綜上,雖然目前的監管環境短期來看不太樂觀,但是經過游戲行業的合規治理,對行業整體會起到一個優勝劣汰,去除糟粕的作用,長遠來看,對行業發展是一個好事。況且,游戲行業本質上是滿足人們的娛樂需求,而這一需求自古有之,從未消失。因此,筆者對游戲行業的長期價值仍比較看好。因此,游戲廠商還需要盡早提高游戲合規意識,才能在長久的競爭中立于不敗之地。